从近些年爆出的新闻来看,就业难、网贷和卖卵是当下青春期少年三大警醒。从网贷到卖卵:多少爸妈捧在手心的女孩,正在贱卖自己!
武汉市拥有的大学生人口数量居全国第一,数量多达118万,在武汉市,有着多达84所大学,其中本科办学层次的大学有46所,专科院校有38所,其中还有7所军校。
武汉市毕业生人口基数过大,毕业生薪资待遇水平低,很多大学生也沦为廉价的劳动力,一个月工资到手不过3000,光房租就占掉收入的一多半。
武汉,因为高校林立,一直是卖卵和网贷的重灾区。许多学校隐蔽的地方,如女洗手间、女生宿舍走道……都贴满“爱心捐卵”的小广告。
对于这些广告,很多学生的朋友圈,也难以幸免。名义是爱心,实则有偿。在广告显眼的物质刺激,和消费能力不足的情况下,打卖卵小广告电话的女大学生,并不少。
一个月前,澎湃新闻就采访到武汉一位卖卵的女大学生小梦(化名)。
因为网贷利滚利,最后欠下6万块钱。
受催债电话的逼迫之下,她想到学校里经常看到的那些小广告。
没想到打了电话真的有人接。
就这样,为了偿还6万块钱,她两次卖了29颗卵。
据小梦(化名)回忆:一开始去是有点害怕的,但想到欠着钱,只能硬着头皮去。
第一次体检是在上海,第二次就在武汉妇幼保健院。
取卵场地在中介机构自己的手术室,进去之后女孩子的通讯工具会被没收。
手术过程无麻醉,将药物从肛门塞进去,疼痛的程度难以想象。
小梦(化名)就觉得,有些女大学生,可以去泰国取卵,手术过程有麻醉“很幸运”。
可能看到上面你会同情她们在手术台上的痛苦经历。却没料想,在她们看来,这样赚钱的方式很轻松,身体的损失不算什么。
女孩们不知道,为了这些钱,换来患病的风险,其实得不偿失。在黑中介的手术台上,随时可能付出沉重的生命代价。
卖卵的可怕程度,远超你的想象,这些都只是冰山一角。
《潇湘晨报》曾收到很多大学生的举报,身边有同学深陷校园贷泥潭后,都走向卖卵还债的另一个泥潭。你以为,卖掉一二十颗,赚上几万块钱,不碍事吗?太天真了。
1、导致提前衰老,终身不孕
对于女性来说,一个月经周期,只有1个卵泡发展成熟。
一次性取20多个,相当于需要两年的的数量。
而且,女性一生的排卵数量是有限的,大概是300-500个之间。
过早的取出卵子,只会加速女性的生理周期运转,导致提前衰老,甚至终身不孕。
2、取卵过程血腥
取卵的过程十分血腥。
要用尖锐的针头,刺破阴道壁,再刺破卵巢,吸走卵子。
而女性生理组织,遭到刺伤,也会留下创口。
医生说,如果取走20颗卵子,至少会留下8到10个创口。
有的女孩表示,取卵过程中,在手术台上痛到虚脱。
除了痛,她不知道,这样粗暴的手术,
还会导致卵巢受损,不孕,甚至切除子宫。
3、手术环境脏乱差
看到视频,取卵黑中介,往往是在不正规的手术室进行的。很多藏在民房和乡下,十几个女孩混居,环境混乱不堪。
没有完善的医疗设施,很多时候发生医疗事故时,都无法第一时间做好应对措施。
更可怕的是,那些进行手术的医生绝大多数都没有从业资格。
试想一下,让一个不专业的人拿着一根没完全消毒的30多厘米长针在体内乱捅,光想想都觉得恐怖。
相较于取完卵后的危害,以上这些还只是小巫见大巫。很多女孩在取卵后,都会出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。卵巢增大、腹水、全身水肿、肝肾损伤、血栓等等都是常见的后遗症。
看过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生殖医学科主任纪亚忠的采访。纪医生表示:
卵细胞是人体内最脆弱的细胞,取卵手术对于环境有很高要求,室内要无菌、少尘,保持恒温。
取卵手术会在卵巢上造成创口,如果室内细菌超标,很容易造成感染。如果形成炎症,很可能影响今后的生育,甚至当时就会因为感染而发生危及生命的情况。
对于非法取卵手术室,纪医生直言“风险很大”。
看过新闻报道过一家卖卵中介公司,在国内有多家分公司。
据知道内幕的员工爆料:
仅仅在武汉,每个月就有40-60名女性卖卵,老板可以赚2000多万。
而从事卖卵中介的销售工作,成功谈成一个女性,可以拿到2500-4000的提成。
他们在学校贴小广告,在朋友圈发“兼职信息”,高价诱惑那些被物质迷失心智的女性从事卖卵。
女孩们,不要被虚荣心毁掉,这个世界上没有捷径,如果有,必然是走向深渊。
你以为走进一个轻松赚钱享受物质的美梦,却不料是卵子黑市的恐怖泥潭。
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精致生活的权利,但靠出卖身体换来的精致生活,势必会付出更惨痛的代价。
特别喜欢作家独木舟在《万人如海一身藏》书中写的一句话:企图用物质填满欲望,最终势必会被物质反噬。
不要被虚荣心毁掉自己。真正的精致生活,是一个人骨子里的气质。
记得《养育女儿》书中有一句话:
“女孩只有有了自信和对自身能力的意识,她们才能对毒品说不,对错误的人和事说不,对没有准备的性行为说不。”
我想,就用这一篇文章与所有的父母、女孩共勉:教会女孩自爱,是父母的终生事业。学会自爱自信,是女孩的终生课业。
- 本文固定链接: http://www.maqianxun.com/?p=329
- 转载请注明: 小 马哥 于 千寻好物 发表